论对合同免责条款的限制
袁林; 曾青
1996-05-05
发表期刊天府新论
ISSN10040633
期号03页码:62-63
摘要论对合同免责条款的限制袁林,曾青一、限制免出条款的必要性。免大条款是免除合同一方当事人大任的条款。合同免大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首先,合同是一种合意,意思自治是合同的基本原则。承认这一原则,就必然承认当事人协商处置相互责任的...
关键词免责条款 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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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35369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作者单位1.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2.西南民族学院法学系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袁林,曾青. 论对合同免责条款的限制[J]. 天府新论,1996(03):62-63.
APA 袁林,&曾青.(1996).论对合同免责条款的限制.天府新论(03),62-63.
MLA 袁林,et al."论对合同免责条款的限制".天府新论 .03(1996):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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