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权及其行使探析——以云南省为例
苏丽君
2014-03-15
发表期刊云南开放大学学报
ISSN2095-6266
卷号16期号:01页码:68-74
摘要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有权根据本地方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这是民族自治地方享有变通权直接的法律依据,但是长期以来,这项自治权利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得到充分的行使。民族自治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敢于和善于依法行使"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的自治权,依法灵活制定"变通规定"或"补充规定",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关键词变通权 民族自治地方 经济自治权 市场经济
DOI10.16325/j.cnki.ynkfdxxb.2014.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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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42747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云南分部
作者单位云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云南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云南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苏丽君. 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权及其行使探析——以云南省为例[J]. 云南开放大学学报,2014,16(01):6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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