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总论)综合练习(二)
杨毅
1998-04-15
发表期刊当代电大
ISSN1006-0685
期号04页码:79-84
摘要<正> 1 填空 1)我国刑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表现为( )和( )两个方面。 2)死刑只适用于( )的犯罪分子。 3)死刑用( )的方法执行。 4)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 )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5)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 )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 )之日起计算。 6)判处罚金,应当根据( )决定罚金数额。 7)对于( )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 )的犯罪分子,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
关键词死刑缓期执行 假释考验期限 犯罪客体 刑罚方法 定罪量刑 缓刑考验期限 法定刑 综合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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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47311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
作者单位中央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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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杨毅. 刑法学(总论)综合练习(二)[J]. 当代电大,1998(04):7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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