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承租人先买权制度的几点认识
任春野
2005-06-30
发表期刊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7-421X
期号02页码:77-78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发达,房屋不但是基本的生活资料,而且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后者的重要性和经济价值都胜出前者。近年来,因侵犯房屋承租人先买权发生的纠纷,多集中在店面房或厂房的情况便是例证。因此,在现实情况下,是否有必要继续赋予房屋承租人法定先买权利,其合理性不能不受质疑。在市场经济发达和房地产市成熟的环境下,由法律规定房屋承租人的先买权,我认为有几点的不合理之处。
关键词先买权 承租人 租赁合同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54346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沈阳分部
作者单位沈阳电大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沈阳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沈阳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任春野. 对房屋承租人先买权制度的几点认识[J].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02):77-78.
APA 任春野.(2005).对房屋承租人先买权制度的几点认识.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02),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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