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公司设立的条件 |
| 艾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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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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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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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8-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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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01页码:40-42 |
摘要 | 公司必须依法设立,这是公司设立时的基本要求。公司设立的目的在于取得公司主体资格,是公司营利的先决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规范,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现行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越来越暴露出其存在的问题,制约着公司发展的规范化,国际化,自由化。为了解决公司设立中的问题,有必要充实公司设立的规则,完善我国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 |
关键词 | 公司
设立
条件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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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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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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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5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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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江西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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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电大 江西南昌3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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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江西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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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江西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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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艾奇. 论公司设立的条件[J].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01):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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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艾奇.(2005).论公司设立的条件.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01),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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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艾奇."论公司设立的条件".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01(2005):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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