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赋权下的专业增能: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逻辑——以X组织促成业主委员会组建为例
刘静1; 赵晓翠2
2023
发表期刊中国非营利评论
卷号32期号:2页码:194-213
摘要社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既有研究充分讨论了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支持和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支持,较少关注社会组织如何支持政府。本文基于赋权增能理论,构建“行政赋权下的专业增能”解释框架,并以X组织促成业主委员会组建为例,探究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逻辑。研究发现:政府的行政赋权是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身份赋权、资源赋权和治理赋权等三方面内容。社会组织在行政赋权下发挥组织能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通过能力培养、业务支援和人力支持等方式增能基层政府,进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行政赋权下的专业增能是政社协同共治的结果,不仅能够丰富赋权增能理论的内涵,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发展趋势,为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行政赋权 专业增能 组织能力 社会组织 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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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资助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济开发区政府管理体制运行梗阻及优化路径研究”(21BZZ066)的阶段性成果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辑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70447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上海分部
作者单位1.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上海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刘静,赵晓翠. 行政赋权下的专业增能: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逻辑——以X组织促成业主委员会组建为例[J]. 中国非营利评论,2023,32(2):194-213.
APA 刘静,&赵晓翠.(2023).行政赋权下的专业增能: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逻辑——以X组织促成业主委员会组建为例.中国非营利评论,32(2),194-213.
MLA 刘静,et al."行政赋权下的专业增能: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逻辑——以X组织促成业主委员会组建为例".中国非营利评论 32.2(2023):19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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