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学视角下“离婚冷静期”制度再思考 |
| 王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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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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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经济研究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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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3-29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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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09页码:155-160 |
摘要 | 经济学家用经济学模型来考量婚姻的形成和婚内决策,认为婚姻可以让双方一起享有公共品,婚姻的性质是夫妻双方建造家庭、互相保险、实现分工的契约。离婚是婚姻关系的退出机制,在实践中,我国离婚的主要类型仍以登记离婚为主。《民法典》新增的离婚冷静期是我国登记离婚制度的又一次重要变革,它试图通过设置一个月的冷静期,加大离婚成本,对冲动草率型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制约,从而修复婚姻关系,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理论及实务界在对该制度的功能及价值给予肯定的同时,也对其具体适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质疑。因此,以经济学为视角思考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范围、适用期限以及配套的制度设计,对于该制度的具体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
关键词 | 经济学
“离婚冷静期”制度
国内外立法
反思
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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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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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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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内蒙古开放大学,202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IMOU-GSR2133);“法律实务教授工作室”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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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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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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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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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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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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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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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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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玉玲. 经济学视角下“离婚冷静期”制度再思考[J].
经济研究导刊,2024(09):15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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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王玉玲.(2024).经济学视角下“离婚冷静期”制度再思考.经济研究导刊(09),15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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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王玉玲."经济学视角下“离婚冷静期”制度再思考".经济研究导刊 .09(2024):15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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