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五权分享的科研成果转化创新模式研究
吴琦1; 朱彤2
2019-05-25
发表期刊南方经济
ISSN1000-6249
卷号No.356期号:05页码:121-140
摘要在科研成果转化的三权改革模式中,科研人员没有处置权,科研成果处置权归科研单位所有,科研人员与转化中介被动接受科研单位主持的收益分配比例,没有平等参与分配方案制定的权利,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创造、处置、转化的积极性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所有权也没有期限界定,导致科研单位处置积极性不足。本研究以产权明晰为分析框架,明晰科研成果的权益及科研成果处置权归属问题,提出五权分享模式和所有权动态归属制度,打破科研单位一方掌握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科研成果创造者权益受到不公待遇的格局,由科研人员与科研单位平等协商收益权分享比例,解决三权改革模式中得到改进而未完全得到解决的处置权、收益分配权进一步下移的问题。在三权改革基础上提出了转化权,强调转化权是整个五权分享结构的核心与关键,科研成果转化的核心是转化环节,对转化环节的开放,不能仅限于科研单位与科研人员,需要引入转化中介的积极参与,将转化中介、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共同作为转化权的拥有者。同时,在五权分享与平等协商收益分配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大包干的分配制度,建立科技人员、科研单位与社会主体三方参与的所有权动态归属机制,形成三方主体分步骤介入科技成果处置与转化的竞争格局,有利于激活科技人员、科研机构与社会团体转化科技成果的动能。
关键词科研成果转化 三权改革 五权分享 所有权动态归属
DOI10.19592/j.cnki.scje.36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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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北大核心 ; CSSCI ; AMI
语种中文
资助项目2018年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追赶超越”背景下我省经济创新驱动和动能转换路径研究》(2018Z022)——科技成果动能转换研究成果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25143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西安分部
国家开放大学
作者单位1.西安文理学院;
2.国家开放大学西安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吴琦,朱彤. 基于五权分享的科研成果转化创新模式研究[J]. 南方经济,2019,No.356(05):121-140.
APA 吴琦,&朱彤.(2019).基于五权分享的科研成果转化创新模式研究.南方经济,No.356(05),121-140.
MLA 吴琦,et al."基于五权分享的科研成果转化创新模式研究".南方经济 No.356.05(2019):12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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