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目标的我国金融监管改革
何宗泽
2018-09-10
发表期刊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6021
卷号No.182期号:03页码:10-14
摘要各国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表明,金融消费者保护已成为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应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目标为核心,发挥"双峰"监管中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之间的相互补充和促进作用。我国应确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模式,完善金融机构信息披露义务机制与责任制度,强化监管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履行,设立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以加强行为监管,实现金融消费者保护目标,防范和化解相关金融风险。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 逆周期金融监管 审慎监管 行为监管
DOI10.19371/j.cnki.issn1008-6021.2018.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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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资助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课题“基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目标的金融监管改革研究”(项目编号:SK2016A0187)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54252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作者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何宗泽. 基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目标的我国金融监管改革[J].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8,No.182(03):10-14.
APA 何宗泽.(2018).基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目标的我国金融监管改革.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No.182(0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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