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店的财产权性质
徐晓静; 郭凤丽
2018-11-15
发表期刊科技经济市场
ISSN1009-3788
期号11页码:156-158
摘要本文认为网店是可以纳入现有物权和债权的二元的财产权法律规范体系内。在这个体系内,网店可以分为具有债权性质的网络空间权和具有物权性质的"信息"财产权,这是一种集合体的权利层次划分,也是网店权利性质判断的前提。
关键词网店 虚拟财产 网络空间权 “信息”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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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56112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陕西分部
作者单位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陕西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陕西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徐晓静,郭凤丽. 论网店的财产权性质[J]. 科技经济市场,2018(11):156-158.
APA 徐晓静,&郭凤丽.(2018).论网店的财产权性质.科技经济市场(11),156-158.
MLA 徐晓静,et al."论网店的财产权性质".科技经济市场 .11(2018):15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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