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产品制造商生产批准和监督管理标准化评审准则研究
陈金莉1; 李杰2
2017-12-15
发表期刊民航管理
ISSN1005-491X
卷号No.326期号:12页码:72-75
摘要<正>根据民航局适航审定系统的职责分工,对生产批准书的审查、批准和证后监管的职责由其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适航审定处和/或生产监督处承担。目前,国内的制造商分布比较分散,尤其出现了型号设计资料来自国外,而由国内制造商负责总装生产这种情况,航空产品制造商数量在近几年也呈现出显著增长的态势,这些无疑给各地区的适航监察员带来了新的挑战。考虑到生产批准和监督审查工作任务持续时间长、项目实施地点、时间和执行人员分散的特点,编制一套
关键词民用航空 民航局 产品制造商 机载软件 标准化评审
URL查看原文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57002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青岛分部
作者单位1.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2.青岛广播电视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陈金莉,李杰. 民用航空产品制造商生产批准和监督管理标准化评审准则研究[J]. 民航管理,2017,No.326(12):72-75.
APA 陈金莉,&李杰.(2017).民用航空产品制造商生产批准和监督管理标准化评审准则研究.民航管理,No.326(12),72-75.
MLA 陈金莉,et al."民用航空产品制造商生产批准和监督管理标准化评审准则研究".民航管理 No.326.12(2017):72-75.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陈金莉]的文章
[李杰]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陈金莉]的文章
[李杰]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陈金莉]的文章
[李杰]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相关推荐
航空企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能力提升浅析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