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下“公民记者”的行为规制
陈云英
2017-02-15
发表期刊法制与社会
ISSN1009-0592
期号05页码:175-176
摘要新媒体时代的出现造就了一个全新的传播格局,公民记者从一种传播现象发展为一个社会现象,公民记者的新闻自由仍然是权力与约束的统一体,必需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对于公民记者发布的虚假信息、侵权行为无人监管、无人监督的情形并非我国没有监管的依据和法律,而是现行的法律没有得到充分运用。本文指出应通过对现行与公民记者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合和完善,出台司法解释,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公民记者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 公民记者 新闻自由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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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资助项目贵州省教育厅2016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媒体时代下公民记者的行为规制”(项目编号:16gh18)阶段性成果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57094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贵州分部
作者单位贵州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贵州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贵州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陈云英. 新媒体时代下“公民记者”的行为规制[J]. 法制与社会,2017(05):175-176.
APA 陈云英.(2017).新媒体时代下“公民记者”的行为规制.法制与社会(05),17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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