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数据交易定价模式的选择 |
| 陈筱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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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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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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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9-8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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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No.475期号:18页码:3-4 |
摘要 | 尽管大数据被作为最具潜质的战略资源及金矿被挖掘,并作为产业推进,但作为大数据产业核心的数据交易,其资产评估、定价还未形成机制。在世界范围内并无成熟经验的背景下,大数据的交易定价机制是市场发展的瓶颈。笔者基于大数据市场交易类型的选择,分析不同类型的数据,采不同的定价模式。同时认为,大数据交易还需要相关的政策、法律给予支持和配合,形成良性成长的、具备前瞻性的定价模式。 |
关键词 | 交易模式
资格准入
数据类型
定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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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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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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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4年度课题项目“大数据权益研究”(2014B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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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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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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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6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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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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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政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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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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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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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陈筱贞. 大数据交易定价模式的选择[J].
新经济,2016,No.475(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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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陈筱贞.(2016).大数据交易定价模式的选择.新经济,No.475(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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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陈筱贞."大数据交易定价模式的选择".新经济 No.475.18(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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