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事审前程序中司法告知的完善——以向被害人告知鉴定意见与不批捕理由为例
郑瑞平
2016-02-15
发表期刊法制博览
ISSN2095-4379
期号05页码:90-92
摘要知情权是刑事被害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被忽视,这种现象应该予以纠正。就审前程序而言,被害人应当在此过程中知悉鉴定意见、知悉不批捕的理由等,司法机关应该告知。如何将鉴定意见告知制度加以细化,使之落到实处,在告知不批捕理由时应当把握什么要素,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 司法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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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64038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重庆分部
作者单位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重庆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重庆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郑瑞平. 试论刑事审前程序中司法告知的完善——以向被害人告知鉴定意见与不批捕理由为例[J]. 法制博览,2016(05):90-92.
APA 郑瑞平.(2016).试论刑事审前程序中司法告知的完善——以向被害人告知鉴定意见与不批捕理由为例.法制博览(05),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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