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像摄影的著作权及其限制 | |
马蒂1; 朱江2 | |
2015-12-23 | |
发表期刊 |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
ISSN | 1672-8580 |
卷号 | 30期号:06页码:36-45 |
摘要 | 权利的相互交叉性是民事权利种类多样化的自然结果,在权利异其主体的情况下极易引发权利冲突。鉴于摄影不同于其他作品的特性,并非所有摄影都当然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根据摄影作品所包含的创作性成分、是否具有创作的意思等因素来判定一个人像摄影是否受著作权保护。对于受著作权保护的委托人像摄影作品而言,其可能同时并存着作者著作权、作品载体所有权和被摄者肖像权三种合法权利。由于委托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常常与相片所有权主体相分离,在著作权人不掌握著作权物质化载体的情况下,受托人著作权的行使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制于委托人所有权和肖像权,著作权具体权利的实现成为事实不能。因此与其徒留理论意义的受托人著作权,不如修改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原则,将著作权赋予委托人,以实现委托人像摄影作品权利主体的统一,充分实现委托作品的可利用性。 |
关键词 | 人像摄影 可著作权性 著作权 所有权 肖像权 |
URL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资助项目 | 云南省教育厅年度项目(YNJ0133)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66197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
作者单位 | 1.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 2.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党校办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马蒂,朱江. 论人像摄影的著作权及其限制[J].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0(06):36-45. |
APA | 马蒂,&朱江.(2015).论人像摄影的著作权及其限制.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30(06),36-45. |
MLA | 马蒂,et al."论人像摄影的著作权及其限制".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30.06(2015):3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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