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检察体制比较略论
陈忠琼
2014-06-25
发表期刊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7346
卷号No.105期号:03页码:52-55
摘要海峡两岸司法制度、检察体制互不相同。比较海峡两岸检察体制并相互借鉴、完善,有利于为两岸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也有利于为两岸进一步加强法治交流合作乃至政治对话打下坚实的基础。两岸的司法体制都实行审、检分离,均有审判制度与检察制度之分。大陆的检察院与法院并列为同一级司法机关,台湾的检察署在形式上附设于法院,同时又隶属"行政院法务部"。大陆检察院职权涉及侦查、公诉、法律监督三项,台湾检察署主导刑事案件侦查活动,是为"检警一体"。
关键词司法体制 检察体制 检察一体 检警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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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68884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作者单位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陈忠琼. 海峡两岸检察体制比较略论[J].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No.105(03):52-55.
APA 陈忠琼.(2014).海峡两岸检察体制比较略论.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No.105(03),52-55.
MLA 陈忠琼."海峡两岸检察体制比较略论".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No.105.03(2014):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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