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民法视角 |
| 王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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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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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法制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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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9-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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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09页码:13-14 |
摘要 | 近几年,我国频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利益和身体健康,而且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设定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的法律制裁,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进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然而,在我国颁布的几十部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中,大多注重从行政法角度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规制,对民法的救济重视不足。如何追究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人的民事责任、补偿受害者的损失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
关键词 | 食品安全
民事责任
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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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19387/j.cnki.1009-0592.2014.0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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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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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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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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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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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7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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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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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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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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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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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玉玲.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民法视角[J].
法制与社会,2014(09):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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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王玉玲.(2014).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民法视角.法制与社会(09),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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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王玉玲."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民法视角".法制与社会 .09(2014):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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