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救济制度的适用与反思
范治斌
2013-03-15
发表期刊科教导刊(中旬刊)
ISSN1674-6813
卷号No.152期号:06页码:214-215
摘要我国《婚姻法》在2001年修订后,首次确立了比较完整的离婚救济制度。目前我国的离婚救济制度包括两大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和离婚经济帮助。而司法实践中,女方往往做出很多牺牲,其权益是是无法得到保障的。这时就涉及到离婚救济制度。
关键词离婚救济 适用 夫妻财产
DOI10.16400/j.cnki.kjdkz.2013.0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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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73764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沈阳分部
作者单位沈阳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沈阳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沈阳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范治斌. 离婚救济制度的适用与反思[J]. 科教导刊(中旬刊),2013,No.152(06):214-215.
APA 范治斌.(2013).离婚救济制度的适用与反思.科教导刊(中旬刊),No.152(06),2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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