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非遗”的保护标准 | |
孔维强1; 刘云升2 | |
2013-07-31 | |
发表期刊 | 河北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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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2-3933 |
卷号 | 31期号:09页码:52-56 |
摘要 | 当前,我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缺少令人满意的标准,面对传统文化中科学与迷信、精华与糟粕区分上的分歧,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的确面临困境。只有坚持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和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标准,才能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
关键词 | 非物质文化遗产 精华 糟粕 科学 迷信 |
DOI | 10.16494/j.cnki.1002-3933.2013.09.013 |
URL | 查看原文 |
收录类别 | 北大核心 ; CSSCI |
语种 | 中文 |
资助项目 | 2012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法保护路径研究》(HB12FX030),课题组组长:孔维强,课题组成员:陈琳、刘云升、张颖、张鹏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74583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分部 |
作者单位 | 1.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2.河北师范大学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分部 |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孔维强,刘云升. 反思“非遗”的保护标准[J]. 河北法学,2013,31(09):52-56. |
APA | 孔维强,&刘云升.(2013).反思“非遗”的保护标准.河北法学,31(09),52-56. |
MLA | 孔维强,et al."反思“非遗”的保护标准".河北法学 31.09(2013):5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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