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李燕芳
2013-06-25
发表期刊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7346
卷号No.99期号:03页码:24-28+52
摘要共同危险行为是现代各国侵权责任法中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许多国家民法典都有共同危险行为的相关规定。该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解决数人均实施可致人损害的危险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发生,而具体加害人无法判明时的赔偿责任承担问题,体现了法律面临"无辜受害人"与"无辜行为人"之间利益冲突时价值取舍的衡平作用。共同危险行为理论创立已久,但在我国却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有待于理论上的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共同危险行为 构成要件 归责基础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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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74932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作者单位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李燕芳. 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与责任承担[J].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No.99(03):24-28+52.
APA 李燕芳.(2013).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与责任承担.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No.99(03),24-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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