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论格式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
| 刘雪芹; 白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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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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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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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9-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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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No.344期号:18页码:66-67 |
摘要 | 格式条款的含义依照中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理解为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提前制定的,而且在订立合同时无需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大量使用,一方面降低了合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大量以格式条款形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对《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格式条款(格式合同)的规定加以解读。 |
关键词 | 格式条款
消费者
权益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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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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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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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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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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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7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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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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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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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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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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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刘雪芹,白吉玮. 浅论格式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J].
前沿,2013,No.344(18):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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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刘雪芹,&白吉玮.(2013).浅论格式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前沿,No.344(18),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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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刘雪芹,et al."浅论格式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前沿 No.344.18(2013):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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