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国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比较分析及其启示 |
| 郑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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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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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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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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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No.149期号:12页码:80-81 |
摘要 | 由受到垄断行为损害方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而执行反垄断法的方式,被称为私人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存在价值,是维护受害人利益,并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实施反垄断法的目的。文章考察了域外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重点介绍并比较了美国和欧盟的私人执行制度,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策,提出要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注重反垄断法私人执行与公共执行的衔接,协调私人执行中原被告关系。 |
关键词 | 反垄断法
私人执行
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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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16227/j.cnki.tycs.2013.1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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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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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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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研究》成果,编号:QN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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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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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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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77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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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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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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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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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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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郑晓晶. 各国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比较分析及其启示[J].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No.149(12):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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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郑晓晶.(2013).各国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比较分析及其启示.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No.149(12),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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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郑晓晶."各国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比较分析及其启示".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No.149.12(2013):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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