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教育视角下的法学教学模式创新——以开放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教学为例
姜希
2012-05-05
发表期刊法制与社会
ISSN1009-0592
期号13页码:228-229
摘要传统法学教学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法律诊所式教学是法律实践性教育的经典模式,借鉴法律诊所式教学的内容来完善我国的传统法学教学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开放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中引入法律诊所式教学是创新法学教学模式的一种尝试。
关键词法律诊所式教学 教学模式 开放教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2.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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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资助项目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改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编号XKT-09J13)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79742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作者单位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瑞安分校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姜希. 法律诊所教育视角下的法学教学模式创新——以开放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教学为例[J]. 法制与社会,2012(13):228-229.
APA 姜希.(2012).法律诊所教育视角下的法学教学模式创新——以开放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教学为例.法制与社会(13),22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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