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企业立法浅议
梁卫华
2012-03-05
发表期刊中国集体经济
ISSN1008-1283
卷号No.339期号:07页码:135-137
摘要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种独立、特殊的企业形态,它具有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有属性,所以应该制定独立的、法律地位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并列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法》,其立法框架应包括总则、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设置、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织机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收益与分配、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变更与终止、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责任、附则等八个主要部分。
关键词股份合作制企业 立法 设想 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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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0256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作者单位恩平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梁卫华. 股份合作制企业立法浅议[J]. 中国集体经济,2012,No.339(07):135-137.
APA 梁卫华.(2012).股份合作制企业立法浅议.中国集体经济,No.339(07),13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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