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立法的几点思考
马丽艳
2012-06-15
发表期刊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ISSN1674-3210
卷号28期号:03页码:106-109
摘要无效婚姻制度是我国修订后的《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它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一个空白,是对我国婚姻立法的重大发展,也是我国婚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它不仅完善了我国婚姻法理论,有利于婚姻法向民法典的回归,而且为人民法院审理违法婚姻案件提供了审判依据。但是,新婚姻法对于无效婚姻制度立法方面的设计还存在一些缺陷,所以对无效婚姻制度的内容、无效婚姻的确认、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进行深入的剖析,对于当前的司法实践及其婚姻立法相关内容的完善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制度 婚姻立法
DOI10.16124/j.cnki.cn13-1390/c.2012.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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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0793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青海分部
作者单位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指导中心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青海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青海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马丽艳. 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立法的几点思考[J].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8(03):10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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