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法两尽:晚明珠江三角洲地方官吏调解田土纠纷纪实——以《盟水斋存牍》争坦案为中心的考察 |
| 许燕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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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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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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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9-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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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No.308期号:06页码:151-154 |
摘要 | 明中后期,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沙田开发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因新生沙坦的归属权而起的诉讼案件日趋增多,在《盟水斋存牍》著者任期的短短四年内就记录了20余起争坦案。在无相应明细法律条文可供参考的情形下,地方官吏在审判争坦案件时有较大的个人发挥空间,其主观判案理念就成为影响案件审判的主要因素。为了保证社会稳定和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地方官员往往选择争议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置原则,《盟水斋存牍》作者提倡的"平允"思想就是其中很好的例证。 |
关键词 | 《盟水斋存牍》
争坦案
公平
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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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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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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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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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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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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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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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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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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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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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许燕婵. 情法两尽:晚明珠江三角洲地方官吏调解田土纠纷纪实——以《盟水斋存牍》争坦案为中心的考察[J].
前沿,2012,No.308(06):15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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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许燕婵.(2012).情法两尽:晚明珠江三角洲地方官吏调解田土纠纷纪实——以《盟水斋存牍》争坦案为中心的考察.前沿,No.308(06),15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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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许燕婵."情法两尽:晚明珠江三角洲地方官吏调解田土纠纷纪实——以《盟水斋存牍》争坦案为中心的考察".前沿 No.308.06(2012):15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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