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车相撞致第三人伤害责任承担的若干问题
郑长青
2012-02-25
发表期刊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ISSN1672-0768
卷号13期号:01页码:20-22
摘要一车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另一车未投机动车强制责任险。两车相撞后致正常行走的第三人受伤,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两车各负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行人无责任情况下,应该如何划分两车的赔偿责任?文章提出交强险限额内部分平均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对内按份、对外连带承担、有投保车在限额内先承担的看法。
关键词机动车肇事 事故责任 赔偿顺序
URL查看原文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3479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作者单位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永安分校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郑长青. 数车相撞致第三人伤害责任承担的若干问题[J]. 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3(01):20-22.
APA 郑长青.(2012).数车相撞致第三人伤害责任承担的若干问题.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3(01),20-22.
MLA 郑长青."数车相撞致第三人伤害责任承担的若干问题".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3.01(2012):20-22.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郑长青]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郑长青]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郑长青]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相关推荐
创建农村宅基地“户宅分离”制度之必要
实业救国的卓越实践者——张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困境及策略
法学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设计与应用
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再分离的法制构造
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性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研究路径
模拟法庭及其实施研究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缺陷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