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的当下意义——也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 |
周小明1,2 | |
2012-08-25 | |
发表期刊 |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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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8-6285 |
卷号 | 24期号:08页码:68-74 |
摘要 | 《论法的精神》概括的由地理、经济、宗教等因素决定的良宪论是其核心精神,也是法治标准的核心标准,而中国现阶段的法治标准缺少这样的核心内容。中国古代政体历经君主政体、准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三个阶段,缺少宪政的阶级结构和经济基础。《论法的精神》的权力制约思想对我国现阶段仍有重大启迪意义。另外,《论法的精神》的比较研究方法、唯物主义方法、综合系统方法对我国法学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对"中国法学何处去"的回答,要点在于对中国现在国情的研究。 |
关键词 | 《论法的精神》 良宪 法学研究方法 中国法学 意义 |
URL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3578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
作者单位 | 1.华东政法大学; 2.丽水广播电视大学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周小明. 《论法的精神》的当下意义——也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J].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2,24(08):68-74. |
APA | 周小明.(2012).《论法的精神》的当下意义——也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4(08),68-74. |
MLA | 周小明."《论法的精神》的当下意义——也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4.08(2012):6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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