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美学观二题
巴军
2011-07-30
发表期刊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ISSN1674-5450
卷号35期号:04页码:75-77
摘要钱钟书美学观之一是"诗可以怨",并把它看作是"历代文学主流",他认为中国文学史上成功的、重要的作品极少是"歌功颂德"的。因此,古人把"诗可以怨"作为检验作品优劣的标准。钱钟书的"诗怨"说中还集中揭示了"怨"诗中的人性心理和社会心理内涵。钱钟书先生对喜剧没有专门论述,但却重点论述了决定喜剧价值的"笑理",钱钟书先生认为:"不亵不笑""、亦尚中笑理"是"核心明确而边围含混"的朦胧区域,它是审美快乐的最佳境界。"尚中笑理"的笑的艺术作品不管经过多长时间的推排,都不会丧失笑的审美价值。
关键词钱钟书 美学观 “诗怨”说 艺术笑理
DOI10.19496/j.cnki.ssxb.2011.0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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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3752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辽宁分部
作者单位丹东广播电视大学中文系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辽宁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辽宁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巴军. 钱钟书美学观二题[J].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5(04):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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