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道德与婚姻家庭和谐关系的建立
王秀玲
2011-12-21
发表期刊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9-9743
卷号12期号:04页码:81-85
摘要现代社会伦理道德仍然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规范。法律因为无法触及人的情感世界、无法深入家庭关系内部,因而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作用非常有限。婚姻家庭和谐关系的建立,应主要依靠伦理道德规范的完善,辅之以社会舆论人性化的正向引导与道德教化,同时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推进和保障。
关键词婚姻法 伦理道德 婚姻家庭 和谐关系
DOI10.13803/j.cnki.issn1009-9743.2011.0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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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资助项目2009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社会转型时期相关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HJSK2009—113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7365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海南分部
作者单位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法学教研室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海南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海南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王秀玲. 法律、道德与婚姻家庭和谐关系的建立[J].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12(04):81-85.
APA 王秀玲.(2011).法律、道德与婚姻家庭和谐关系的建立.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2(04),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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