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僵局救济之强制收购股权制度
余璟
2011-06-30
发表期刊学理论
ISSN1002-2589
卷号No.588期号:18页码:89-90
摘要强制收购股权制度是指在公司僵局发生时,由被收购方向法院提出要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强制收购其股权,或是由一方股东提出要求强制收购其他股东股权的救济方式。它可以使得无心经营公司的股东退出公司,打破股东会或董事会僵持的局面从而化解公司僵局。我国公司法并未对公司僵局下的强制收购股权制度进行规定,结合国内外立法及理论研究现状,对该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构设。
关键词公司僵局 强制收购股权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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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8280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作者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余璟. 论公司僵局救济之强制收购股权制度[J]. 学理论,2011,No.588(18):89-90.
APA 余璟.(2011).论公司僵局救济之强制收购股权制度.学理论,No.588(18),89-90.
MLA 余璟."论公司僵局救济之强制收购股权制度".学理论 No.588.18(2011):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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