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被派遣劳务者实现同工同酬的权利保障
朱四明1,2
2011-12-05
发表期刊经济研究导刊
ISSN1673-291X
卷号No.144期号:34页码:120-122
摘要同工同酬的权利是被派遣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但由于现行立法的缺失,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形同虚设。究其原因在于现行相关劳动立法对同工同酬规定过于原则化而缺乏可操作性,尤其是行使同工同酬权利的程序缺失更是阻隔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在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权利的同时,应从立法上规范和细化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同工同酬权利救济的程序,在强化劳动行政执法部门对同工同酬的监督的同时,从权利救济的途径、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进行规制。
关键词劳务派遣 同工同酬 行政监督 程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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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资助项目201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2010G017)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9064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作者单位1.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2.湖州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朱四明. 论被派遣劳务者实现同工同酬的权利保障[J]. 经济研究导刊,2011,No.144(34):120-122.
APA 朱四明.(2011).论被派遣劳务者实现同工同酬的权利保障.经济研究导刊,No.144(34),1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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