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权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补充责任
杨秀朝
2010-07-15
发表期刊现代教育管理
ISSN1674-5485
卷号No.244期号:07页码:33-35
摘要《侵权责任法》第40条承继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学校对第三人侵权学生伤害事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判决是判定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定学校承担"补充责任"的判决,也没有真正适用补充责任的规则。《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的实施,应当明确"补充责任"的适用范围与规则。
关键词补充责任 适用范围 适用规则
DOI10.16697/j.cnki.xdjygl.2010.0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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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北大核心
语种中文
资助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民办教育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GD115)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9879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
作者单位怀化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杨秀朝. 第三人侵权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补充责任[J]. 现代教育管理,2010,No.244(07):33-35.
APA 杨秀朝.(2010).第三人侵权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补充责任.现代教育管理,No.244(07),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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