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婚前财产公证问题探讨 |
| 程晓文
|
| 2010-09-20
|
发表期刊 | 内蒙古电大学刊
|
ISSN | 1672-3473
|
卷号 | No.123期号:05页码:8-10 |
摘要 | 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婚前财产公证也出现在人们生活中,它有助于明确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的归属,是解决婚姻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对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在我国夫妻实行约定财产制的数量仍然很少,所以,财产问题将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随着法制的健全,婚前财产公证将会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
关键词 | 婚姻
婚前财产
公证
|
DOI | 10.16162/j.issn.1672-3473.2010.05.001
|
URL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0065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
作者单位 | 包头广播电视大学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程晓文. 对婚前财产公证问题探讨[J].
内蒙古电大学刊,2010,No.123(05):8-10.
|
APA |
程晓文.(2010).对婚前财产公证问题探讨.内蒙古电大学刊,No.123(05),8-10.
|
MLA |
程晓文."对婚前财产公证问题探讨".内蒙古电大学刊 No.123.05(2010):8-10.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