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行政管理所的行政处罚权限 |
| 王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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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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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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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8-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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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20期号:04页码:32-35 |
摘要 |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所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即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但这些规定对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的行政处罚缺乏程序性的规定和授权,没有明确规定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处罚的权限有多大,这就造成实践中对工商所的处罚权限有不同的理解,更不便于地方工商机关的具体操作,因此,明确工商所的行政处罚权限是十分必要的。 |
关键词 | 工商行政管理所
行政处罚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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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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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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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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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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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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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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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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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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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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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赫. 工商行政管理所的行政处罚权限[J].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0(04):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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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王赫.(2010).工商行政管理所的行政处罚权限.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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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王赫."工商行政管理所的行政处罚权限".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4(201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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