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与职业化
李菁凤
2010-05-15
发表期刊法制与社会
ISSN1009-0592
期号14页码:192-193
摘要司法社会工作在我国尚属全新的社会职业,司法社工可划分为针对刑满释放和解除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工、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社工、禁毒社工以及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的社工等。司法社会工作目前存在着社工匮乏、职业化、专业化程度低等方面的问题,亟待改善。司法社会工作走专业化、职业化的道路可从建立司法社工制度,开发司法社工岗位,培养司法社工人才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司法社会工作 社区矫正 专业化 职业化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0.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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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1923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作者单位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李菁凤. 论司法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与职业化[J]. 法制与社会,2010(14):192-193.
APA 李菁凤.(2010).论司法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与职业化.法制与社会(14),19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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