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先占制度之构建
姜伟国
2010-06-25
发表期刊宜春学院学报
ISSN1671-380X
卷号32期号:06页码:93-96
摘要先占作为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一直存在于我国的现实生活中,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先占制度构建的条件已经成熟。但我国《物权法》继《民法通则》之后再一次将之拒之门外,导致现今实际生活中大量的先占问题无法合理解决。因此,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先占制度,明确先占的基本范畴及构成要件,不仅可以填补我国先占立法的空白,而且可以为我国先占司法实践提供法律依据,这也就成为我国未来民法典的神圣使命。
关键词先占制度 无主物 动产 物权法
URL查看原文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1966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南京分部
作者单位南京广播电视大学江宁分校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南京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南京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姜伟国. 论我国先占制度之构建[J]. 宜春学院学报,2010,32(06):93-96.
APA 姜伟国.(2010).论我国先占制度之构建.宜春学院学报,32(06),93-96.
MLA 姜伟国."论我国先占制度之构建".宜春学院学报 32.06(2010):93-96.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姜伟国]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姜伟国]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姜伟国]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相关推荐
浅论表见代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浅谈大学生非正式群体“核心人物”
行政悬赏的法律性质探析
案例教学中的互动策略——现代行政法学课堂教学改革
论行政悬赏的法律性质——基于典型案例研究的视角
论行政奖励的法律功能
论行政奖励的客体
大学新生非正式群体的心理成因及启示
论行政奖励的可诉性
见义勇为行政奖励的价值合理性探析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