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刑事和解的理念基础 |
| 郭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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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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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长春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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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9-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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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20期号:09页码:84-87+101 |
摘要 | 作为恢复性司法形式的刑事和解制度,对传统的刑事理念造成一定的冲击。在其兴起的司法潮流中,恢复性正义、矫正正义等理念起到理论根基的作用。并且,现代民权刑法理念的发展,为限制国家刑罚权力而保护和促进刑事被害人的市民权利提供了坚实的理念基础。在中国,传统的"和合"的理念与保守的"刑权为上"的观念并存,应就其中符合现代司法理念的合理内涵加以重构和更新,使之适合刑事和解制度。和谐社会目标和理念,也能够为刑事和解的中国之路奠定理论之基石。 |
关键词 | 刑事和解
恢复性正义
矫正正义
民权刑法
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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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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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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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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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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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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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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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汕头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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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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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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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郭锐林. 论刑事和解的理念基础[J].
长春大学学报,2010,20(09):84-8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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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郭锐林.(2010).论刑事和解的理念基础.长春大学学报,20(09),84-8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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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郭锐林."论刑事和解的理念基础".长春大学学报 20.09(2010):84-8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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