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与激励: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有效的政府责任
郑茂雄
2010-11-28
发表期刊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ISSN1009-931X
卷号26期号:04页码:56-59
摘要供给主体由单一走向多元,拓展了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渠道,增加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量。但是,由于多元供给主体缺乏培育与激励,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作用没有充分显示出来,供给缺乏整体效能。在中国诸多供给主体中,政府有着特殊的责任定位。培育和激励供给主体多元有效供给,保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积极性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 多元变迁有效 政府责任
URL查看原文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2216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作者单位广州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郑茂雄. 培育与激励: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有效的政府责任[J].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6(04):56-59.
APA 郑茂雄.(2010).培育与激励: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有效的政府责任.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6(04),56-59.
MLA 郑茂雄."培育与激励: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有效的政府责任".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6.04(2010):56-59.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郑茂雄]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郑茂雄]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郑茂雄]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