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人一人公司转投资立法缺失之评析——评2005年《公司法》第59条第2款 | |
吴鹃1; 李和仪2 | |
2010-04-18 | |
发表期刊 |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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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9-0339 |
卷号 | 21期号:02页码:89-92 |
摘要 | 对自然人设立多家一人公司及转投资再设一人公司的行为,应立法予以正面疏导,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允许自然人股东投资多家一人公司,允许该公司转投资再设一人公司,以实现公司法鼓励投资的目的及发挥自然人股东投资创业的积极性。 |
关键词 | 一人公司 转投资 公司法 |
URL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资助项目 |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2009年校级科研重点课题《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研究》(XDK2009F-A-2)的阶段性成果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3653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 |
作者单位 | 1.郴州广播电视大学; 2.聊城大学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 |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吴鹃,李和仪. 我国自然人一人公司转投资立法缺失之评析——评2005年《公司法》第59条第2款[J].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21(02):89-92. |
APA | 吴鹃,&李和仪.(2010).我国自然人一人公司转投资立法缺失之评析——评2005年《公司法》第59条第2款.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1(02),89-92. |
MLA | 吴鹃,et al."我国自然人一人公司转投资立法缺失之评析——评2005年《公司法》第59条第2款".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1.02(2010):8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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