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现实依据及理论依据
贾颜如
2009-12-20
发表期刊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9764
卷号18期号:06页码:49-52
摘要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是夫妻财产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法律对其未作出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该制度的缺失,使得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及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上都会出现纠纷。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确立,即有现实的需要,又有理论依据,也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可供借鉴,我国法律应该对此制度作出规定。
关键词夫妻 婚后所得财产 相互告知义务 现实依据 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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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5925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
作者单位梅州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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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贾颜如. 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现实依据及理论依据[J].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18(06):49-52.
APA 贾颜如.(2009).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现实依据及理论依据.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8(06),49-52.
MLA 贾颜如."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现实依据及理论依据".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8.06(2009):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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