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与道德的价值平衡
李建军
2009-07-10
发表期刊江西行政学院学报
ISSN1008-6463
卷号11期号:03页码:33-35
摘要就社会群体管理而言,道德手段与法制手段运用的目标应当是一致的——无论是为世俗层面的秩序稳定还是为精神层面的公平正义;但是,法与道德殊途同归的一致性并不意味它们具体内容的相容。因此,在不否定法治与德治相通之处的前提下,应当明确在社会良性进程中,法的积极功能是首要的。
关键词性善 性恶 物质价值 精神价值 法治 社会公平
URL查看原文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7420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深圳分部
作者单位深圳广播电视大学人文科学系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深圳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深圳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李建军. 论法与道德的价值平衡[J].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9,11(03):33-35.
APA 李建军.(2009).论法与道德的价值平衡.江西行政学院学报,11(03),33-35.
MLA 李建军."论法与道德的价值平衡".江西行政学院学报 11.03(2009):33-35.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李建军]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李建军]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李建军]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相关推荐
政策: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保证
赴澳大利亚和日本开放大学考察报告
电大教育模式多方位整合研究
基于任务的引领式协作学习环境的构建与实践
远程开放教育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征与对策研究
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实践探索——以北京广播电视大学顺义分校为例
地方终身教育协同治理逻辑与现代化路向
浅析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性质
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思考
再论我国的陪审制度的完善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