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
霍建平
2009-02-28
发表期刊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ISSN1008-0597
卷号No.148期号:01页码:21-23
摘要我国立法中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做了原则性规定但存在一定的缺陷。完善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应当就绝对禁止非法证据和禁止非法证据的自由裁量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另外,对特殊情况也应做例外规定。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判断标准 立法规定 完善构想 例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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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7476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作者单位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霍建平. 论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J].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No.148(01):21-23.
APA 霍建平.(2009).论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No.148(01),21-23.
MLA 霍建平."论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No.148.01(200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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