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破产与财产管理
廖伟凡
2009-12-25
发表期刊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6382
卷号21期号:04页码:28-30
摘要企业启动破产程序后,企业财产的动态性,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市场规范和社会稳定。应当借鉴国外破产立法实践,不断完善我国破产立法的价值取向,对破产企业实行有效的财产管理。
关键词企业 破产程序 财产管理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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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7494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作者单位广东陆河县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廖伟凡. 论企业破产与财产管理[J].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21(04):28-30.
APA 廖伟凡.(2009).论企业破产与财产管理.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1(04),28-30.
MLA 廖伟凡."论企业破产与财产管理".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1.04(2009):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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