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检察权性质及权能的重新界定
李国庆1; 马蓉2
2009-04-15
发表期刊法制与社会
ISSN1009-0592
期号11页码:163
摘要检察权的性质及其权能在我国理论界一直存有争议,本文从理论界和实务界两方面探讨了这个问题,并提出将检察权视为独立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外的第四种国家权力.
关键词检察权 权能 司法权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09.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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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7549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湖北分部
作者单位1.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2.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湖北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湖北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李国庆,马蓉. 论我国检察权性质及权能的重新界定[J]. 法制与社会,2009(11):163.
APA 李国庆,&马蓉.(2009).论我国检察权性质及权能的重新界定.法制与社会(11),163.
MLA 李国庆,et al."论我国检察权性质及权能的重新界定".法制与社会 .11(200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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