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持股预警披露义务人认定
叶林
2009-06-20
发表期刊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6021
卷号No.145期号:02页码:18-22
摘要持股预警披露作为一项前置性制度,对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的规制有着重要作用。本文从对"控制权",持股内容,持股数额确定的理解与认定出发,针对持股预警披露义务人的具体认定,将我国与境外相关立法进行比较,提出具体的完善意见。
关键词持股预警披露制度 持股预警披露义务人 控制权 持股数额
DOI10.19371/j.cnki.issn1008-6021.2009.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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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8237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作者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叶林. 浅议持股预警披露义务人认定[J].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No.145(02):18-22.
APA 叶林.(2009).浅议持股预警披露义务人认定.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No.145(02),18-22.
MLA 叶林."浅议持股预警披露义务人认定".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No.145.02(2009):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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