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论对格式合同的规制 |
| 姚晓峰; 孔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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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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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科技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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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1-7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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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No.126期号:12页码:90 |
摘要 | 格式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广泛运用的合同形式,使用简捷、省时、经济,体现了现代经济生活高速效、低耗费的特点和交易迅速的要求。在给现代社会带来许多益处的同时,格式合同自身存在的缺陷严重威胁着合同自由和社会公正。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规制非常必要。 |
关键词 | 格式合同
规制
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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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19392/j.cnki.1671-7341.2009.1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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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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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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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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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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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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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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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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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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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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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姚晓峰,孔维强. 试论对格式合同的规制[J].
科技风,2009,No.126(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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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姚晓峰,&孔维强.(2009).试论对格式合同的规制.科技风,No.126(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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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姚晓峰,et al."试论对格式合同的规制".科技风 No.126.12(2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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