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无权处分合同
姚晓峰
2009-07-20
发表期刊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469X
卷号14期号:04页码:23-24
摘要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就他人的权利标的所为的处分行为。在我国立法中主要体现在合同法51条,国内学者通常认为该条是我国对于处分制度的确立。在学理上,由于两种模式下的理论环境不同,引发了对于无权处分内涵的讨论,也引发了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的联系等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无权处分 处分人 权利人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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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8631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分部
作者单位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姚晓峰. 试论无权处分合同[J].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14(04):23-24.
APA 姚晓峰.(2009).试论无权处分合同.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4(04),23-24.
MLA 姚晓峰."试论无权处分合同".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4.04(2009):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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