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一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立法缺失探析 |
| 吴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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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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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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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3-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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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30期号:01页码:142-144 |
摘要 | 我国2005年《公司法》对一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制存有立法缺失。文章通过对2005年《公司法》第63条的探析,以立法缺失为视角,分析其不足,在借鉴国外成熟立法例的基础上,认为建立一人公司会计监察人制度,细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解聘条件及程序,明确对会计师事务所虚假信息披露制裁主体、对强制审计中虚假报告制定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保障审计者的独立地位,实践2005年《公司法》第63条的立法目的。 |
关键词 | 一人公司
立法
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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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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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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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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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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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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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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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郴州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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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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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湖南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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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吴鹃. 我国一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立法缺失探析[J].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30(01):14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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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吴鹃.(2009).我国一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立法缺失探析.湖南科技学院学报,30(01),14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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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吴鹃."我国一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立法缺失探析".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30.01(2009):14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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