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新论 | |
王燕军 | |
2008-05-05 | |
发表期刊 | 中国市场 |
ISSN | 1005-6432 |
卷号 | No.477期号:18页码:98-99 |
摘要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司债权人合法利益的保护有着其他制度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公司法》虽然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文章首先分析了公司独立人格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关系,然后着重探讨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的特定情形和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最后对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提出了一些个人的看法。 |
关键词 | 法人人格 个案否认 人格混同 规避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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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1497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
作者单位 |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燕军.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新论[J]. 中国市场,2008,No.477(18):98-99. |
APA | 王燕军.(2008).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新论.中国市场,No.477(18),98-99. |
MLA | 王燕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新论".中国市场 No.477.18(2008):9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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